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政华,吕斌, 德兴市老王海鲜批发中心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赣1181民初1300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人民法院
内容
吕斌:本院受理(2021)赣1181民初1300号原告德兴市老王海鲜批发中心诉被告郑政华、吕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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