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庆华,耿庆海,王明学, 山东润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鲁民再254号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内容
山东润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耿庆海、王明学: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李庆华与被申请人山东润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审被上诉人耿庆海、王明学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鲁民再254号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7月30日14: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处理。
刊登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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