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菊洪,李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赣0824民初163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娜啊:本院受理原告刘菊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824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