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金燕,肖红军,罗秋香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赣0827民初222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
内容
肖红军、罗秋香:本院受理原告朱金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赣0827民初2223号,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