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小龙,史朵朵,陈言兵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赣0827民初173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史朵朵、陈言兵:本院受理刘小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827民初173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