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争光,邓超英,第三人-,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赣0827民初218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争光、邓超英:本院受理原告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827民初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