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建国,邹长新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赣0827民初2107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
内容
邹长新: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建国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827民初21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9-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