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放鸣,黄计泽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黄计泽:本院受理林放鸣与被告黄计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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