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褚国华,武福博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福博:本院受理上诉人褚国华与被上诉人武福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