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南京市江宁区强宇建材经营部
公告类型
公示催告
案号
(2021)苏0115民催3号
案由
票据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受理了申请人南京市江宁区强宇建材经营部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中信银行南京江宁支行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据号码为3020005324066528,出票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票面金额100000元整)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4日作出(2021)苏0115民催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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