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良鼎实业有限公司, 中卫市佳坤工贸有限公司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丽水市智鸿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 ,安阳市益和盈商贸有限公司 ,江苏茂宏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无锡保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303民初4567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丽水市智鸿工贸有限公司、中卫市佳坤工贸有限公司、无锡保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与江苏茂宏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安阳市益和盈商贸有限公司、江苏良鼎实业有限公司、丽水市智鸿工贸有限公司、中卫市佳坤工贸有限公司、无锡保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2021)苏0303民初456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