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赖建军,叶东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1124民初99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东红:本院受理原告赖建军与被告叶东红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24民初9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赖建军与被告叶东红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