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分公司 ,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欣诚电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赣1002民初614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呈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欣诚电梯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1002民初61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审判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