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勇,田琴琴,余加喜,杜发国, 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勇、田琴琴、余加喜、杜发国:本院受理原告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时间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