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金明,汪文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赣1002民初719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吴金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1002民初71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顿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