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阔新,何金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赣1002民初712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金平:本院受理原告陈阔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1002民初71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审判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