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红胜,徐西春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0232民初107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徐西春:本院受理原告许红胜与被告徐西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232民初1079号]。经本院以电话、法院专递的方式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应诉通知书、案件查询密码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均无法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答辩、举证的,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二楼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进行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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