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祝军,田晓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依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田晓峰:本院受理刘祝军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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