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志龙,陈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峰:本院受理原告吕志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