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坤,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坤:本院已受理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两个办法”及相关规定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文书各一份。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0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9日15时交换证据,于2021年11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