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华芬,姜国林,殷风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181民初753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国林、殷风莉:本院受理原告严华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苏1181民初75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