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强,许鹏,第三人-, 云浮市佳兴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2894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鹏:本院受理(2021)粤5302民初2894号原告叶强诉被告许鹏、第三人云浮市佳兴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