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春芳, 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1民初538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春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春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依法作出(2020)苏01民初538号民事裁定,裁定:准许原告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261654元,减半收取630827元,由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1民初53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