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金本,灌南县能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葛建军, 连云港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707民初118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建军: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陆金本、灌南县能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葛建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707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