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龙海,王茜, 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 ,河南社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27民初108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省潜江市汉江油田广华广南二路2栋203室王龙海、王茜、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社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327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