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华平,范磊,易欣嫔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181民初8045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磊、易欣嫔:本院受理原告华平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181民初8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