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4民初22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214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