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亮,顾福金,朱晓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3民初379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顾福金、朱晓清: 本院受理原告孙亮与被告顾福金、朱晓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13民初379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