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小中,韩飞,王苑多, 陕西顺馨康医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82民初555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顺馨康医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韩飞、王苑多: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小中与被告陕西顺馨康医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韩飞、王苑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82民初5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