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虎,何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23民初262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伟:本院受理原告毛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423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院领导庭室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