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哲,李强,杜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26民初564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哲:本院受理的李强与杨哲、杜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426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