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翼飞, 宝鸡林海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金弘达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集置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宝鸡林海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赵翼飞、陕西金弘达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陕西集置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宝鸡林海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赵翼飞、陕西金弘达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于2021年11月4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