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建国,张拉翠,张晓英,张小红,高强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陕0323民初252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
内容
高强:本院受理张建国、张拉翠、张晓英、张小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323民初25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麦禾营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