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鹏,丁翠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6民初206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省渭南市浦城县城关镇彭村四组222号丁翠莲: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与丁翠莲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16民初206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丁翠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鹏借款本金58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