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义政,师鹏琴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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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省镇安县西口回族镇岭沟村四组毛义政:本院受理师鹏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口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