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三真,黄毅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203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毅:本院受理原告曾三真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91民初20327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