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林,成元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129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元龙:本院受理原告李林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民初1291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000元;二、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利息(利息以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的标准,自2018年8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