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家勇,狄进,梁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3民237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狄进、梁雷:本院受理原告徐家勇与被告你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13民23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124122.77元;二、被告梁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7462.72元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