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斌,陆小东, 张家港市鑫诚彩印有限公司 ,众宏(上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众宏(上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斌诉被告张家港市鑫诚彩印有限公司、陆小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吴斌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凤凰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