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洪虎,秦苏明,连云港市贵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707民初70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苏明、连云港市贵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洪虎与被告秦苏明、连云港市贵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707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