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春霞,张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181民初593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彭春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1民初5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