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永生,林晓, 金华市荣升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03民初1401号 |
案由 |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永生(浙江省瑞安市芳庄乡山坑村):原告金华市荣升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永生、林晓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邮寄等方式不能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03民初14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原告金华市荣升服饰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