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祖峰, 嘉兴荣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瑞安市亿康降温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嘉兴荣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祖峰:上诉人瑞安市亿康降温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嘉兴荣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祖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17法庭予以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