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飞, 浙江三也皮肤管理有限公司 ,德清县莫干山镇静心谷山庄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浙0521民初3192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浙江三也皮肤管理有限公司、高飞:本院受理德清县莫干山镇静心谷山庄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521民初31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事项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