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静, 德清县民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静: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县民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地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