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红波,董媛媛,胡梁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521民初5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媛媛、胡梁英:本院受理原告孙红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521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案款交纳通知书、上诉费交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