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华祥,朱美娥,魏国声, 延川聚辉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民终658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延川聚辉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洪华祥、朱美娥、魏国声、延川聚辉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1民终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