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姜慧洁,周东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人民法院
内容
周东(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姜慧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次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平湖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