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冼杰雄,陈石群,冼焕君,苏桂容,冼永康, 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53民终137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冼永康:本院受理上诉人冼杰雄、陈石群、冼焕君、苏桂容与被上诉人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审被告冼永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53民终13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