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英, 深圳市缤纷想象力商业有限公司 ,海门韦督道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303民初19800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缤纷想象力商业有限公司、徐英:原告海门韦督道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缤纷想象力商业有限公司、徐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9800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06日10时30分在第三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15 |